3月15日,记者从全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规范建筑业企业经营行为,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和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巴彦淖尔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将对我市各类建筑业企业及外进建筑业企业的诚信度、市场行为、社会信誉进行行业内部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综合分类管理。
在评价管理中,市住建委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市场行为、社会履责3项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根据记分高低将上述企业按照评价分值分为A、B、C、D4个等级,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银行、保险、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信息共享。同时,将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网络数据库以及企业信用档案。社会公众可通过该数据库即时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
我市要求各旗县区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开办专栏、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保证信息质量,并进一步强化对评价结果的应用。 (巴彦淖尔日报社《巴彦淖尔日报》记者边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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