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宣布,该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建立了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此前,安徽省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划分》、《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方法》、《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限制与调级规定》、《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安徽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术语和定义》6项地方标准。该6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安徽省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初步建立,健全完善了安徽省诚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