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政府正式印发《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珠海市首个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项规划。《规划》提出,2014年,珠海信用网正式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部分重点领域初步建立;到2020年,珠海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市。
根据《规划》,珠海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到2020年,公务员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同时,珠海将加强公益类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加强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公共服务质量、社会保障、财税、审计、 贷款、价格与收费、诉讼(仲裁)等方面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实现信用档案全覆盖;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 把公开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重要事项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完善分类监管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将信用记录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
区域信用信息将可互查
《规划》提出,在流通领域信用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居民服务、流通服务、进出口等流通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规划》称,珠海将积极探索与粤港澳和珠三角之间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联通方式,共同搭建跨境、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互查、互认和联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与珠中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珠中江、粤港澳跨区域的公共信用信息互查,以及诚信企业互认、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等,探索实行跨区域联合奖惩。
尽快完善信用奖惩制度
奖惩措施是保证制度实施的关键因素。《规划》提及,2015年前出台珠海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加快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形成使守信者“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