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消息,磐安企业浙江宏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荣获国家工商总局2011~201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使该县实现了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零的突破。
申报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7年,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向更高一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迈进,近年来,磐安县工商部门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广泛论证,不断强化对企业合同行为的指导、督促和帮助。截至目前,该县共有“守合同重信用”单位68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3家、市级33家、县级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