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由内蒙古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用中心”)搭建的全国首个社会信用服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走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信用中心主任张文清表示,社会信用服务大厅作为信用中心组成部分之一,是信用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处理信用申请、信用复议、信用投诉等业务的重要平台。
社会信用服务大厅位于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1座一楼,本着为全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现设立包括数据交换、信用查询、信用复议、失信投诉、征信、信用评价、授信、信用认证、信用检验、信用申请在内的10个窗口,信用中心全部对外业务都可以在社会信用服务大厅内完成,包括申请信用等级、重合同守信用、年度诚信企业诚信人物、信用认证、信用复议、失信投诉等。企业和个人在有以上需要时,仅需到服务大厅填写一张表格便可提出相关申请,工作人员现场接收申请后会在规定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答复并办理相关事宜。社会信用服务大厅采用的“一站式受理”方式,减少了企业和个人在信用申请方时环节与时间,以此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