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力度,尽快实现政府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协调、社会共治的企业监管格局,推进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工作,自治区工商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狠抓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功能完善与联合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办法》的要求,及时转发各盟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贯彻执行。二是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推进会,区直46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会议,常军政副主席对下一步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自治区工商局适时举办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培训班,就有关技术问题和公示内容、方式等进行了系统讲解。四是组织建设并上线运行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他政府部门公示子系统,开通了与各部门信息共享接口,建立了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工作联络员规定,制作了系统登录口令卡。五是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需要公示的涉企信息内容,草拟了政府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合作备忘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各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各部门能够适时公示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截止目前,自治区工商局已与区直24个部门签署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已有7个部门开始公示涉企信息,其余22个部门正在签署之中。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的顺利开展,必将对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尽快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治监管格局发挥重要的作用。 |